注冊會計師申請條件需要的資料及辦理程序
1、依據: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⑵《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財政部第25號令);
⑶《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會計師注冊管理規定》。
2、注冊會計師申請注冊應具備的條件:
⑴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成績合格;
⑵經依法認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
⑶具有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2年以上的經歷。
3、申請注冊應提交以下資料:
⑴《注冊會計師注冊申請表》(附表1);
⑵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復印件或考核、認定的相關文件和相關證明;
⑶2名注冊會計師出具的注冊申請人從事審計業務2年以上證明表(附表2);
⑷與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簽定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⑸事務所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證明;
⑹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復印件(外國人應當提交護照和簽證復印件,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中國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通行證復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廣東省內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人員和本省跨市申請注冊的人員,應提供廣東省流動人員暫住證。
⑺有效人事檔案證明或者退休證明復印件(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由中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就業證復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⑻申請人近期免冠小一寸藍底相片兩張。
以上相關材料請備原件,現場辦理注冊申請需核對有關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
4、辦理程序:
⑴受理注冊申請單位: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辦公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481號 粵財大廈17、18樓。
⑵辦理注冊申請時間:逢單月1—7日辦公時間(國家規定的節假日順延):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⑶申請人通過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向省注協提出申請,由所在會計師事務所指派專人直接將申請材料上報省注協。省注協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冊申請人,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需補正的全部材料及內容。
⑷省注協出具加蓋單位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注冊會計師注冊受理情況書面憑證》。
⑸省注協對注冊申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申請人姓名、所在事務所名稱、從事審計業務工作情況、注冊會計師考試全科合格證書編號或考核文號等情況在省注協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天。
⑹省注協對注冊申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或不予注冊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省注協秘書長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冊申請人。
⑺省注協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自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不予注冊的理由,并告知注冊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⑻省注協作出準予注冊決定后,將給注冊申請人發放注冊會計師證書,發放證書的具體時間在省注協網站公布,準予注冊申請人所在事務所指派專人,憑《注冊會計師注冊受理情況書面憑證》到省注協統一領取證書。
⑼省注協自作出注冊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準予注冊的決定及注冊會計師注冊報備表抄送財政部、廣東省財政廳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并將準予注冊人員名單在省注協網站公告。
注意:注冊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注冊材料的同時必須登陸會計行業管理網進行網上申請,其操作步驟見省注協網站“會員管理——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用戶使用指南”。
|